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,食盐十大品牌,始建于1949年,山东省著名商标,山东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,以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
“鲁晶”牌食盐是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主导产品。“鲁晶”牌食盐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现成的用户群体。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,消费群体相对固定,“鲁晶”牌食盐的省内消费者达9200多万人。每年还向省外调拨20多万吨,产品远销北京、河北、河南、山西、天津、吉林、内蒙古、广东、上海、浙江、安徽等十几个省份。所属山东菜央子盐厂、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等企业生产的精制盐出口到日本、韩国、台湾等国家和地区,出口量呈逐年上升趋势。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实施山东名牌战略》的指示精神,根据《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、《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山东省盐业总公司对“鲁晶”食盐商标和“鲁晶”食盐品牌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参加“山东著名商标”和“山东名牌产品”评审的申请。经初审和推荐、各有关专家组评审、用户满意度调查和现场抽查,省著名商标、名牌产品评审委员会评审,报请省政府批准,“鲁晶”商标已被评为“山东著名商标”;“鲁晶”牌产品被评为“山东名牌产品”。
2008年3月,“鲁晶牌”食盐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《绿色食品证书》。 “鲁晶牌”精制盐(加碘)、精制盐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,产品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,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,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。
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,始建于1949年1月,1999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成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,依法从事本省的盐资源开发、利用和盐产品生产、加工、储运、批发经营业务,隶属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,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,注册资本2.16亿元,是以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,2009年10月,山东省盐业总公司整体转制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,盐业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。